2005年11月2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艾滋病感染者故意咬伤人案陷入法律盲区
  四川青神县做铁屑生意的郑志刚日前在美食街吃宵夜,艾滋病感染者陈铁军向其索要20元钱遭拒,陈将郑咬伤。之后,郑志刚整日茶饭不思,公、检、法进行专题研究,发现竟遭遇法律空白,国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可对陈的行为治罪。
  据当事人介绍,11月21日凌晨4时许,郑志刚来到美食街吃宵夜。突然,两名男子来到餐桌前要郑拿包烟给他们,郑回答没有。其中一男子就让郑买一包给他,郑说:“现在都凌晨4点了,我到哪里买?”该男子说:“那你给我20块钱,我自己去买。”郑拒绝了,两男子只好离开。
  不料20分钟后,两男子又回来了,向郑要钱的男子手上还拿了一把长约20厘米的水果刀。郑志刚操起一根竹椅断腿与其“短兵相接”,把该男子的刀打落,但郑也被两人按倒在地。突然,郑右脸颧骨一阵剧烈疼痛,紧接着鲜血直流,他被持刀男子咬了一口。
  当日9时许,郑志刚夫妇来到青神县疾病控制中心抽血化验。医生吴某问了咬人者的姓名,郑依稀记得该男子叫陈铁军。吴医生一听神情突然变得很急切。原来,陈铁军是青神县疾控中心登记在册的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之一。“如果真是被陈铁军咬伤,后果不堪设想!”郑志刚夫妇立即赶往城关派出所,当得知咬人者确为陈铁军后,郑当即瘫软在地。
  22日一早,郑志刚在妻子陪伴下来到四川省疾病控制中心,专家李某惋惜地说:“你来晚了,如果被咬伤后4小时之内服用口服预防药,完全能避免感染艾滋病病毒,但现在就不好说了……”李医生表示,郑志刚是否会传染上艾滋病病毒还无法确定。被咬伤后、4周后、8周后、12周后和半年后要做5次抽血检查,做完第12周的检查后,会同前面3次检查结果,才能初步断定是否感染了艾滋病病毒。
  据了解,49岁的郑志刚有两个儿子,出事前一家人生活很美满。自从被咬伤后,郑成天生活在绝望与痛苦之中,整日茶饭不思,健壮的身躯也日渐消瘦。“更可怕的是,他的精神彻底垮了,仿佛一夜苍老了10岁。”“我真的害怕有个万一,那我们一家人的生活就全完了!”他的妻子娄义群泣不成声地说。
  青神县公安局副局长王远洪告诉记者,11月22日、23日,县委政法委召集县公、检、法负责人对陈铁军是否构成犯罪进行了两次专题研究。《刑法》上对“明知自己有传染性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,构成犯罪”有明确规定,而对“明知自己有艾滋病而对他人进行传播”却没有规定。“加上郑志刚还没有确定是否会感染艾滋病病毒,从法律的角度,还无法对陈采取相应措施。”
  目前,青神县检察院、法院已分别向上级部门作了汇报。青神县禁毒委已向眉山市禁毒委作出书面报告,要求迅速对陈进行收治。据悉,陈铁军系吸毒人员,3个月前曾被县公安局送往眉山市传染病医院进行强制戒毒。由于“治疗效果好、表现较好”,11月3日陈被解除强制戒毒。(丁伟 廖兴友)